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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23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承诺,本所律师能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顾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本所结合多年政企法律顾问的丰富经验,特制定如下服务方案,包含总体规划、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法律服务方式方法细则、后期资料整理交接及安全保密方案、应急方案等五部分。
  一、总体规划
  随着当前经济市场法律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聘用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所自成立至今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不会以顾问企业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本所将安排专职律师前往顾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在提供服务前,将全面了解顾问企业的综合信息,制定专项服务方案,服务过程中将尽职尽责地为顾问企业提供全面、详尽、合法、有效、专业的法律意见及方案,提供完善的服务保障措施,保证优质的服务质量,对项目相关的资料、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确保资料和信息安全,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方案,全面保障项目的成功实施。
  二、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
  本所保证按照顾问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本所将采取如下措施:
  本所将抽调专家律师人员为顾问企业进行法律服务,为了充分保障服务质量,本所将为顾问企业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无假日、不间断的法律咨询服务,并且本所可根据顾问企业的需求随时为顾问企业提供现场咨询、审查文书、专项法律事务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本所除组建专门的“法律顾问组”外,为了保证该项目团队律师及时高效地服务于顾问企业,本所为项目团队律师配备了办案专用汽车、办公场所等,随时为团队律师服务于该项目提供便利。
  同时本所行政辅助团队,也为项目团队律师提供无假日的日常服务工作,只要涉及该项目所需要的手续和文件,即使遇到节假日,行政团队随时为该项目团队律师服务。
  对于顾问企业遇到的团队律师无法解决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必要情况下,本所将邀请本所以外相关行业的法律专家、鉴定师、法医、公估师、学术专家等专业人士召开专题研讨会,确保法律服务高效开展。
  三、法律服务方式方法细则
  本所根据顾问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量身定制了下列十一项具体的法律服务方式方法,包含了该项目涉及到的各项法律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以及本所制定的专项方案。
  (一)日常法律服务及维护
  1.本所将积极主动地为顾问企业提供有效性法律服务,快捷、及时为顾问企业解答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如问题简单并且属于日常事务,本所尽量即时予以答复,最晚不超过24小时。如问题复杂,且属于顾问企业的重要业务,或者本所责任律师以前尚未处理过类似问题需要研究的,本所尽量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
  2.对于日常法律咨询,一般口头予以答复;如果顾问企业要求以书面答复的,或者顾问企业以书面形式(传真、电子邮件等)咨询,本所会以书面予以答复。
  3.本所可以依据顾问企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本所提供现场咨询时,能将顾问企业的问题进行深入解剖分析,更清晰的了解咨询的问题要点,提供更加专业、细致、全面的解答。
  4.本所可以根据顾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对顾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实际帮助的法律意见。
  5.接听顾问企业开通的法律服务热线,为顾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二)提供法律意见及依据
  1.本所可以根据顾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及涉及到的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为顾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从法律层面提供意见及依据,供顾问企业参考,出具对顾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实际帮助的法律意见。根据顾问企业要求,本所可参与顾问企业重大经营管理方案及顾问企业高层决策会议,为顾问企业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意见,结合顾问企业实际经营,及时为顾问企业指定的项目提供动态法律咨询指导服务。
  2.对于对顾问企业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本所将会进行仔细研究分析,提供合理合法、切实可行的法律方案,有效地解决问题,促进优化顾问企业经营管理。
  (三)审核法律文书
  本所可以应顾问企业的要求起草和审核顾问企业内部和对外的相关法律文书、合同文本。
  1.起草和审查合同文本。本所可以对顾问企业正在使用或正在制定的制式类和示范类合同文本、产品说明书等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对业务过程中需要签订对方提供的制式类和示范类合同文本的,对该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对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需要签订的各类顾问企业内部合同协议、三方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购买协议、租赁协议、服务合同等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通过审查顾问企业各类法律文书,结合顾问企业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硏究,规范顾问企业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从合同会签的流程、签订权限的授予到格式文本的制作、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登记与台账管理、合同履行监督与统计报表等都作岀详细的规定,保障和促进顾问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制定、审核规章制度
  本所可协助管理、审查顾问企业的规章制度。一方面适应顾问企业经营和管理的现实需要,协助顾问企业建立顾问企业内部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守制度等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对顾问企业已有的规章制度包括管理章程、生产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流程、顾问企业其它管理规定等进行审查、清理,加以完善,使顾问企业在各项制度内容上避免相互冲突或遗漏,在批准和发布程序上保持统一性和合法有效。
  (五)代理非诉、诉讼、仲裁案件
  本所将尽职尽责地参与处理顾问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或其他纠纷;接受顾问企业的委托,作为顾问企业的代理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活动代理涉及顾问企业的诉讼、非诉、仲裁等案件。本所在接受委托后将全面了解案情,深入分析涉案法律问题,仔细研究应对方案,与顾问企业充分交换意见,努力争取减少顾问企业的经济损失,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顾问企业的声誉。
  (六)参与谈判专项项目
  本所根据顾问企业的需要,可参与顾问企业与第三方的经济项目或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谈判,准备法律文件。
  本所将尽职尽责地做妤谈判前的准备工作,如收集与谈判项目有关的法律、政策资料,草拟、审查谈判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协助顾问企业制定谈判的方案等;谈判过程中与顾问企业密切合作,根据谈判情况,及时提供法律意见;谈判后,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并协助顾问企业办理好合同的审批、公证、见证等手续。确保项目方案有可靠的法律依据,避免项目方案的法律风险,从法律上为顾问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当获得的利益提供有效的保护措施,促使顾问企业在专项事件中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七)提供法律信息
  本所将根据顾问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常态化问题提供法律信息,对专项事务提供专项法律信息,并且时刻关注法律法规动态更新信息,向顾问企业提供动态的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八)法律培训
  针对顾问企业的各类问题,结合顾问企业的实际纠纷,本所将委派我所资深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法规;指导顾问企业相关人员处理纠纷的技巧,普及法律知识,为顾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和法律培训。
  本所可应顾问企业的要求,向顾问企业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针对顾问企业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的专业律师担任,从整体上提高顾问企业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另外,本所将根据顾问企业经营与发展需要,向顾问企业提供随时随地的法律咨询,根据本所对最新法规和政策的准确把握,使顾问企业在经营的各个环节做到合法化、规范化运作。
  (九)律师函及现场见证
  本所可以根据顾问企业的要求对专项事务向指定对象发送律师函,对专项事务进行律师见证,并且保证律师见证的合法有效性。
  (十)对外资信调查、尽职调查、法律监控
  1.本所可以根据顾问企业的要求,对指定的目标公司或个人进行资信调查,了解被调查对象的专项信息,提供合理化建议。
  2.本所可以根据顾问企业的要求,对指定的目标公司或个人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全面了解被调查对象的相关信息,提供合理化建议。
  3.本所可根据顾问企业的要求,对专项法律事务进行全程法律监控,确保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可行性建议。
  (十一)本所可接受顾问企业委托,提供合法、优质的其他法律服务。
  本所自开业至今已有二十余年,除传统诉讼业务外,全面开展了各种法律服务业务,可以接受顾问企业的委托,根据顾问企业的需求,提供相对应的合法、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本所可以为顾问企业职工提供不涉及顾问企业利益的法律服务。
  四、后期资料整理、交接及安全保密方案
  本所认为,该项目时间跨度长、涉及工作内容复杂、接触到的顾问企业核心内容丰富、资料复杂,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需要保密的顾问企业重大决策,也可能会接触到重大项目谈判方案,或者其他商业机密,所以需要制定完备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采取严密的信息安全保密方法,本所为本项目提供如下方案。
  (一)制定完善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
  1.深入学习遵守《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
  2.充分理解吸收顾问企业的安全保密制度。
  3.在本所和顾问企业现有的安全保密制度的基础上,在充分了解熟悉顾问企业的现状、项目的具体内容后,本所将为本次项目单独制定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二)信息安全保密方法、手段
  1.根据顾问企业的要求和本次项目的特点,完善管理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内部防范体系,提高防窃能力。进一步加强涉及顾问企业保密文件、商业机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尤其是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杜绝和消除泄密隐患。
  2.继续加强涉密人员配置和涉密信息管理方法。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本次项目的涉密案件,并为专人提供专用办公场所,设立专用保管存放地点,提供涉密专用办公设备等。
  3.同时,为本次项目设立专用台账,建立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部保密制度落实情况。
  (三)后期资料整理、交接
  本所将根据向顾问企业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制定台账,将日常起草、修改的法律文书及时交接给顾问企业的项目对接人或具体服务需求人;在服务周期结束时,本所会将涉及顾问企业的书面文件原件或复制件、电子文档、资料以及其他留存在本所的其他资料进行整理后妥善交接给顾问企业的项目对接人。
  五、应急方案
  由于本次招标项目业务量大、业务范围广,涉及的法律问题广泛、时间跨度长,为了应对顾问企业出现法律服务需求量突然增加、难度突然增加等状况的发生,本所提供如下应急方案。
  (一)保障方案及措施
  1.尽快熟悉顾问企业的具体业务,了解顾问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掌握顾问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的频次、难度、规律。
  2.在发生突发状况时,项目团队人员及时上报专项业务负责人,负责人无法解决时及时上报本所常务主任、合伙人进行人员调配或解决方案的研究分析。
  (二)人员资源调配
  1.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规律和难度,配备相对应的专业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如日常咨询、法律培训、合同审查、商务谈判等,可以根据日常工作量、频次和难度来配备不同的人员,分工合作。
  2.法律服务需求量突然增加时,针对需要的专业,增加相关的专业律师。为保证本次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所提前为顾问企业配备专业律师四名,预备专业律师两名,如果预备律师仍不能满足应急需求,则本所立即从其他项目抽调专业律师。
  3.法律服务难度突然增加时,本所除增加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外,就疑难问题召开专项会议,必要时聘请资历深厚的专业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医、鉴定师或其他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研讨,解决法律服务过程中的难度问题,充分确保服务项目的成功实施。
  本所提供的上述实施方案,既包含了该项目的总体规划、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又能在满足顾问企业对该项目法律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提供其他的优质法律服务,还制定了后期资料整理交接及安全保密方案,同时也为该项目制定了专项的应急方案,该实施方案足以满足顾问企业的全部法律需求,本所将尽职尽责地按照上述实施方案提供服务,充分保障该项目的成功实施。